百年人寿“以案说险”:投保如实告知既往病史,避免出险时理赔难
内蒙古视界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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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客户因甲状腺癌在北京协和医院治疗,公司接到李某家人报案称其重疾出险,申请理赔,要求赔付重疾保险金25万元。
案例简介:
李某于2020年12月投保某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额共计25万元。投保时健康告知正常,标体承保。2022年6月客户因甲状腺癌在北京协和医院治疗,公司接到李某家人报案称其重疾出险,申请理赔,要求赔付重疾保险金25万元。
经保险公司调查,被保险人李某每年都会参加单位体检。调查人员在核实既往病史时发现2017年7月客户李某体检报告彩超显示甲状腺右叶低回声结节,医保发现多次其他疾病的住院记录。但是被保险人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最终保险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出具理赔结论:本案不予给付,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分析: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公司询问的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
风险提示:
保险投保时都会有健康告知的环节。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绝理赔。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如实告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张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