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分别发文促进REITs市场健康发展 REITs试点范围拓宽至消费基础设施领域 推动REITs专项立法
(证券日报)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24日,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将REITs试点范围拓宽至消费基础设施领域。
证监会表示,2020年4月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场认可度较高,运行总体平稳,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23年2月末,已上市REITs25只,募集资金超过800亿元,项目涵盖收费公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仓储物流、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等多种资产类型,形成了一定规模效应、示范效应。
据证监会介绍,此次《通知》共提出4方面12条措施,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变相融资。
同时,分类调整了产权类、特许经营权类项目的收益率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发资产规模要求,推动扩募发行常态化,支持优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开展ABS及REITs业务,加强二级市场建设。健全二级市场流动性支持制度安排,完善做市机制,加强对做市商的考核评价,督促其积极履行做市义务。适时推出REITs实时指数。
二是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
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通知》提出,遵循REITs特点规律和风险特征,结合基础设施REITs试点模式,建立健全包括项目尽调、发行定价、信息披露、资产运营管理、二级市场交易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制度。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对基础资产质量、运营管理的穿透监管。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点地区综合推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REITs涉及各类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推动REITs专项立法。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REITs项目申报推荐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基础设施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发文提出,合理把握项目发行条件。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把握项目收益与规模,严把投资管理合规性。切实提高申报推荐效率。规范项目申报受理流程、完善中央企业申报流程,及时开展咨询评估,加快做好项目推荐。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着力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REITs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走好中国特色REITs市场发展之路,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