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鄂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为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与湖北省消费维权工作交流合作向多领域、全方位、一体化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好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两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蒙鄂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及部分盟市市场局、消协相关负责同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赤壁市相关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食品安全总监安顺典分别致辞。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浩解读《助力“赤壁青砖茶”等地理标志、“蒙”字标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代表双方签订《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咸宁市消委会分别与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消协代表签订《助力“赤壁青砖茶”等地理标志、“蒙”字标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赤壁市青砖茶生产企业和内蒙古自治区经销商代表分别发言并做出放心消费承诺。
格日勒图表示,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不仅是消费者保护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北省合作的有益尝试。双方将以这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维权方式,打通消费维权快速通道,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跨区域协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两地消费维权深度交流,推动两地维权工作向全方位、高层次、一体化发展,提高跨区域消费维权效能,共同维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安顺典表示,内蒙古与湖北历史人文资源互融互通,交流来往频繁,消费联动密切,“赤壁青砖茶”成为两地人民共同的文化记忆和情感纽带。以青砖茶为媒介,签订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强化两地特色消费品牌建设,畅通消费纠纷异地维权“绿色通道”,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夯实商品服务监督,为两地持续深化消费维权领域合作开了好头,对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推动消费供给提档升级,激发消费活力,重焕古老商道生机,开创两地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将在消费维权信息共享互通、合力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消费投诉纠纷化解、联合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消费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等方面深化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将通过建立消费纠纷异地受理机制,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和处理机制,建立联合调查研究机制等措施,建立专题研讨、培训交流、联动宣传等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将持续完善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不断加强消费维权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两地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